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29 发布人: 浏览次数:

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

 湘卫发〔2021〕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湖南省中医药管理局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湖南省教育厅

湖南省科学技术厅

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湖南省医疗保障局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




湖南省“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湖南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健康湖南“十四五”建设规划》等文件精神,结合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的相关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十三五”工作基础。

1.中医药参与疫情防控成效瞩目。坚持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中医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治中关口前移、早期介入、全程参与,全省中医药参与医疗救治比例达96.37%。向1.8万家企业免费提供预防药包564.4万人份,助力复工复产。派出中医医疗队进驻武汉江夏方舱医院和湖北黄冈,选派中医专家支援津巴布韦、赤道几内亚等国家抗疫。

2.中医药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加大。省委、省政府切实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中医药治理能力有效提升。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湘发〔2020〕13号)等法规、文件,中医药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3.中医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省级中医医院在全国的地位不断攀升。所有市州均建有达到三级甲等标准的中医医院。84个县市建有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其中74家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标准,建成224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可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分别占100%、98.4%、84.81%、53.92%。中医医疗机构数、编制床位数、执业医师人数全国排名分别为第7位、第4位、第8位。

4.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不断推进。5家单位入选首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建设中医中风病等10个重点研究室,3家中医医院获批国家基本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中标国家科技部重大新药创制项目3项,立项省级中医药科研计划项目715项,获国家科技进步奖1项,省自然科学奖、省科技进步奖42项。

5.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开设中医药相关专业的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达26所,在校学生3.6万人。建设国家级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13家。新增国家和省级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76个、师承指导老师125人,培养继承人220名。招录本科层次定向免费医学生355名、大专层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本土化人才575人,培训基层人员1万余人次。

6.中医药文化普及率不断提高。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科普巡讲等活动,受益群众达200万余人次。创建3个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遴选建设10个省级科普教育基地,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达25.27%。

7.中药产业发展不断加快。全省中药材种植面积达450万亩、种植基地示范县20个、种植企业(合作社)3000余家、种植业产值达185.6亿元。中药工业规模以上企业162家,营业收入342.7亿元,年产值超亿元的中药大品种23个,建设有邵东廉桥、长沙高桥2个国家级中药材市场,全省药品零售企业近两万家,中药全产业链年产值超千亿元。

8.中医药服务新业态不断拓展。二级以上中医医院普遍建立“治未病”科室。全省0-36个月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率分别为69.91%、67.47%。中医药康养文旅融合发展,获批3个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5个国家级、22个省级森林康养基地。颐而康等一批养生保健机构迅速发展。

9.中医药国际交流不断扩大。合作建立“中-卢中医药合作研究中心”“中-巴民族医药研究中心”“中-巴中医药中心”。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迪拜分院正式运营,中国—津巴布韦中医针灸中心挂牌启用,在中塞友好医院开展中医标准化诊室建设,探索提供中医药诊疗服务。

10.中医药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全省97.3%的中医医院建立医院信息系统(HIS),组建湖南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实施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患者移动服务”“互联网中医医院”等中医药服务新模式逐步兴起。

(二)“十四五”发展机遇。

从国家发展战略来看,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将中医药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从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来看,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对湖南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提出总体要求,作出具体部署。

从社会经济发展形势来看,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发展为中医药发展带来新机遇,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及云计算等技术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新支撑,中医药文化广泛传播为中医药发展拓展新空间,中医药社会认可度与日俱增为中医药发展提供新需求。

(三)主要挑战。

1.中医药管理体系和统筹协调机制还不够健全,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还未落地落实。

2.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够完善,区域发展不平衡。中医药服务供给和优势发挥不够充分。中医药融入公共卫生应急体系的机制尚未建立,中医药机构应急能力建设滞后。

3.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的中医药教育体系尚未有效建立,高层次人才缺乏、基层人才不足。中医药科学技术创新体系、评价体系和管理体制不够完善,科技创新投入不充分、创新驱动成效不显著。

4.中医药产业发展缺乏有力统筹,大企业和大品牌不多,市场竞争力不够强。中药资源优势尚未有效转化为产业优势。中药质量监管有待加强。

5.中医药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还不足。中医药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深度与广度还待拓展。中医药信息建设底子薄、基础差,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水平亟待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重大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建设中医药强省的部署,以坚持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传承精华、守正创新”为主线,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推进全省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健康湖南建设和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全民共享发展。以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不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把高质量标准、严质量监管贯穿中医药服务全过程,保障全民享有安全有效方便的中医药服务。

2.坚持中西并重发展。在健康湖南建设中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坚持中西医并重”方针,在资源配置、政策机制、制度安排等方面向中医药倾斜,推动中西医优势互补,协同发展。

3.坚持传承创新发展。遵循中医药自身特点和发展规律,坚持中医药原创理论思想体系,巩固和发扬中医药特色优势,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推动中医药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4.坚持统筹协调发展。着眼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整合资源,统筹布局,处理好事业与产业、中医与中药的关系,推进中医药医疗、教育、科研、产业和文化“五位一体”高质量发展。

5.坚持改革持续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深化改革,建立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政策法规体系、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全面提升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发展目标。

以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为总抓手,以体制机制改革、医疗服务、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产业发展、文化传播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聚焦人民群众看病就医的痛点,梳理阻碍中医药发展的堵点,攻克影响中医药发展的难点,创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实现由中医药大省向中医药强省的跨越式发展。 

1.中医药服务能力大幅提升。集预防保健、疾病治疗、康复养生于一体的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应急救治能力与疫病防治进一步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中医药特色进一步彰显,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大提升。

2.中医药科技创新水平显著提高。中医药科技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完善,中医药科研机构和平台建设不断加强,中医药重点领域研究取得新进展,形成一批具有湖南特色、代表国家水平、具有国际影响的创新成果。

3.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成效。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规律,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有机衔接,师承教育贯穿始终的多层次、多元化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形成,人才队伍结构明显改善,中医药“神农人才”工程初见成效。

4.中医药全产业链融合发展。中医药一二三产业链有机结合,中药产品研发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医药养生保健、药膳食疗、森林康养、健康旅游等多业态协调推进,特色化、规模化、集群化的发展模式基本形成。

5.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中医药医疗保健、教育培训、科学研究和文化产业等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不断加强,中医药服务出口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湖湘中医的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

6.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宣传形式更加多样化,阵地建设不断加强,具有湖湘特色的中医药科普作品和文化产品更加丰富,全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不断提升,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文化氛围更加浓厚。

7.中医药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中医药行业得到广泛应用,全省中医药信息数据共享互联基本实现,线上线下融合的服务新模式得到大力发展,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更加便捷。

三、重点任务

(一)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增强应对重大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能力。

1.建立中西医协同应急管理机制。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将中医药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纳入湖南省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强化中西医临床协作防治重大传染病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中医药参与公共卫生应急救治工作制度,健全优化重大疫情救治体系,提升中医药防治重大传染性疾病的综合服务能力。

2.加强中医药应急与救治能力建设。建设好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加强市、县级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全部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和发热门诊,加强急诊、重症、呼吸、检验等相关科室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中医药专业人员全面参与公共卫生应急组织管理和专家队伍,中医药防治举措全面融入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针对可能形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传染性疾病建立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加强新发突发传染病等公共卫生事件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发挥中医药在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

3.提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支撑保障能力。加强中医药应急物资、设施设备和技术资源储备,支持省级中医医院建设中药材和中成药战略储备基地;支持有条件的中医医院根据“平急结合、中西医并重”的原则,建立省级公共卫生基地;加强中医疫病防治队伍和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建设,建立中医药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和疫病防治骨干人才库。

(二)实施中医药“服务提质”工程,打造中部地区中医药服务高地。

1.着力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做优做强省级中医医疗机构,加快湖南中医药大学和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医院建设,积极争创国家中医医学中心或国家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推进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建设,促进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向市县延伸。加强市级中医医疗机构建设,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建设一批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内涵建设,以名医、名科、名药带动医院特色发展。提升县级中医医院服务能力,每个县市建有政府举办的公立中医医院,并达到二级甲等水平,其中35%达到三级水平。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旗舰”中医馆建设,推动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开展“中医阁”建设。有序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名医堂以及中医特色专科医院、中医康复医院、中医老年病医院、互联网医院,鼓励连锁经营,实现品牌化、集团化发展。支持民族医药发展,加强民族地区民族医院重点专科和制剂能力建设。

2.全面提升中医医疗服务质量。优化中医医疗服务,以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及心脑血管病、脾胃病、肝病、肾病、肺病、肿瘤、周围血管病等为重点,做优做强一批中医优势专科专病,打造中医区域专科医疗中心,建设中医专科医联体、中医经典病房,研究制定并推广实施一批中医优势病种诊疗方案和临床路径,筛选推广一批中医药适宜技术和疗效独特的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医专科诊疗服务量占比达60%以上。加强中药药事管理,落实处方专项点评制度,促进合理使用中药。建设中医特色诊疗中心,开展中医护理门诊试点,提高中医特色诊疗与护理能力。推动中医医院全部参与医疗联合体建设,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联合体,开展好城市中医医疗集团和县域紧密型中医医共体建设工作。

3.稳步推进“中西医协同”行动。重构中西医结合服务体系,高标准建设省级中西医结合医院,支持建设若干市级中西医结合医院,强化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中医类临床科室和中药房建设。建立一批中西医结合专科医联体,打造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旗舰”科室、“旗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新中西医结合诊疗服务模式,将中西医联合查房、会诊和中西医协同的多学科诊疗纳入医院章程,中西医结合医疗实践和效果纳入医院等级评审和绩效考核。创新妇幼中医药服务模式,引导妇幼保健机构规范建设发展中医临床科室,为妇女儿童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中医药预防保健和疾病诊疗优质服务。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临床协作攻关,形成并推广一批“宜中则中、宜西则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充分发挥中西医结合在疾病防治中的作用。

4.大力拓展治未病、康复和健康养老服务。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建设好省市县中医医院治未病中心(科室),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治未病服务岗位。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脊柱侧弯、肥胖等中医适宜技术防治试点。加快构建癌症以及高血压、糖尿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等慢性病的中医药防治网络。推广一批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持续开展重点人群的中医药健康管理。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依托现有资源建设省市级中医康复中心、县级中医康复科室,支持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中医特色康复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康复医院、疗养院、护理院等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机构。积极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鼓励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开设老年医学(老年病)科,与养老机构合作共建、组建医疗养老联合体。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开展社区和居家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开展中医特色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5.全面强化基层中医药内涵建设。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50%的市州、县市区创建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加大中医馆建设力度,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建制乡镇卫生院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10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和8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提供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诊疗量占比不低于35%。所有市级中医医院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中心,县级中医医院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推进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2-3名中医药人员。

6.建立健全现代中医医院管理制度。持续推动公立中医医院探索建立体现中医医院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部建立中医医院章程,显著提高院长职业化水平。常态化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落实“两个允许”,稳步推进公立中医医院人事管理制度和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实行全面预算管理,规范成本核算工作。

(三)实施中医药“科技创新”工程,打造中部地区中医药科技创新高地。

1.深化中医药传承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充分发挥省级科研机构在中医药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支持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创新发展,支持民族医药研究机构建设。深化中医药科研制度改革,建立科技主管部门、中医药主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及药品监管部门协同联动的中医药科研规划和管理机制,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促进中医药发展的科研评价体系、标准体系和激励机制。加大中医药科研投入力度,对中医药领域科研攻关予以优先支持。注重科技成果转化,建设一批中医药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基地,探索完善中医药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模式,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企业健全科教协同、产教融合发展机制。尊重中医药科研规律,在成果转化收益、团队组建等方面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促进优秀研究成果转化应用。

2.加快中医药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加强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科研创新能力建设,将其打造成中部地区中医药科技创新龙头;加强中南大学中西医结合研究所建设,将其打造成中部地区中西医结合研究的领头羊。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及企业培育创建一批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国家中医药局重点实验室、国家药品监管局重点实验室,布局建设省级中医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中医类智能装备研发中心、中药材良种繁育研究中心、湘中药产业化研究中心、中医药工程研究中心和中医药企业技术中心。支持建设具有湖湘中医药特色的药物研发基础研究创新基地和岳麓山中药材种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中医药产业技术研究院。推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国家基本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和专科专病循证能力提升等项目的建设。

3.加强中医药创新性研究。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难治、罕见疾病和新发突发传染病等理论与临床研究,深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证候、诊疗规律、科学原理等重点领域的研究,探索适合中药特点的新药开发模式,支持基于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院内制剂等中药新药的研发,支持儿童用中成药创新研发,支持开展中成药上市后循证研究和再评价,遴选推荐中成药品种进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医保目录,支持中药材良种繁育研究,支持道地和大宗药材生物转化开发和创新,支持药食同源物质转化创新研究,推动开展基于中医理论的中医诊疗器械和中药制药设备的研发。

4.注重湖湘中医药精华的传承研究。开展对湖湘中医名家学术思想和临证经验的传承研究,加强对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技艺及传统制药、鉴定、炮制技术的活态传承,推进中医药学术传承工作试点,支持湖湘中医学术流派发展。加大中医药古籍保护研究和开发利用力度,加大对少数民族医药的传承保护,持续开展少数民族医药文献的抢救整理工作,对散落在基层、民间的中医药传统知识进行收集、调查、整理,并加以保护和推广应用。

(四)实施中医药“神农人才”工程,打造中部地区中医药人才聚集高地。

1.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重大专项。建立一支彰显中医药特色、专业分布科学、层次结构合理、满足中医药服务需求的中医药人才队伍。持续推进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开展老药工传承工作室建设。鼓励各医疗机构和市县财政支持湖南省(基层)名中医建设传承工作室。依托国家中医药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以及国家和省级中医药重点学科、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等平台,开展中医药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骨干人才等高层次人才培养。将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中医药人才纳入各类中医药人才培养项目。开展县、乡、村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培养基层实用型人才。

2.深化中医药教育综合改革。支持湖南中医药大学创建省部局共建高校,创建2-3个中医药类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探索开展九年制中医学教育。支持湖南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发展本科教育,支持中医药相关高职高专院校创建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专业(群)。推动湖南中医药大学湘杏学院完成转设。开展中医药技术技能人才培训和“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推动开展卓越中医药师资培训项目。加强中医临床教学能力建设,强化中医思维,注重中医药经典学习,实施多层次师承教育,将师承教育贯穿临床实践教学全过程。建立早跟师早临床学习制度,鼓励名老中医药专家参与在校生、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学员带教、授课。持续推进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高质量培训中医住院医师、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和助理全科医生。继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免费中医医学生的培养。支持开展中医类别本土化人才培养。

3.加强中西医结合人才培养。支持湖南中医药大学探索开展九年制中西医结合教育,建设1-2个国内一流的中西医结合学科,培育一支中西医结合多学科交叉创新队伍。实施西医学习中医重大专项,鼓励取得非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医师学习研究和运用中医理论与诊疗技术,持续提升中医药能力和素养。完善临床类专业中医药课程设置,鼓励相关高等院校开展西医学习中医经典课程开发和教材建设。支持临床、口腔、公共卫生类别医师接受必要的中医药继续教育。

4.健全中医药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以品德、能力、实绩为导向的中医药人才评价机制,将会看病、看好病作为中医医师的主要评价内容,构建引导中医药人才注重临床、服务基层的评价导向,推动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人才使用与职称晋升制度,适当放宽长期服务基层的中医医师职称晋升条件。完善中医药人才奖励长效机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定期开展省级名中医、基层名中医的评选表彰,推动市州、县市区按规定开展相应层级的评选表彰活动,将表彰奖励评优向基层一线和艰苦地区倾斜。研究建立中药材种植、中药炮制、中药(材)饮片传统经验鉴定、中医药健康服务等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的激励机制。完善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评价办法,促进民间特色技术疗法的传承发展。

(五)实施中医药“产业振兴”工程,打造中部地区中医药产业发展高地。

1.建设中药材大基地。加强湖湘道地中药材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建设好相关数据库。建设“湘九味”中药材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一批“湘九味”品牌药材重点品种,打造省内武陵山片区、雪峰山片区、南岭片区、罗霄山片区和环洞庭湖区等五大中药材种植(养殖)产业带,建设一批道地药材良种繁育基地。引导中药企业在药材适生地区设立“定制药园”作为原料药材供应基地。加强对道地药材的地理标志保护,支持我省现有的“国家地理标志”中药材种植基地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建设。

2.培育中医药大市场。以“湘九味”品牌为引领,推动中药材优势品种建设,培育、保护、推广湖湘道地中药材,扶持一批“湘九味”大品种,打造一批“湘九味”知名品牌。提升中医医疗机构中药服务能力,打造区域中药制剂中心、中药共享调剂配送中心。建设中医药产业园区,推进中药配方颗粒研制和产业化、规模化,打造以浏阳生物医药园为核心的现代中药产业基地。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推动邵东廉桥、长沙高桥等区域专业化市场提质升级,在全省中药材重要产区建立信息站点,建设产销信息化平台,打造现代化中药材电子交易市场。推进中药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建设。

3.发展中医药多业态。设立中医药产业发展基金,建立产学研医政联合攻关、一二三产业联动发展机制,打造“大健康企业+大健康基地+大健康产品+大健康服务”全链条健康产业发展模式。支持开展湘产大宗药材产地趁鲜加工炮制一体化试点,从省内优势中药材资源中研发培育功能性强、市场需求大的中药食品、保健食品和保健用品、日化与化妆品、农业投入品。大力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和健康养老服务。推进中医药参与乡村振兴和生态建设。创建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开辟中医药康养精品旅游线路,打造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加快中医药特色小镇建设。中医药产业总产值突破2000亿元。

4.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中药资源动态监测体系,加强特色中药资源监控和保护。推动制定湘产中药材种苗繁育、采收、产地初加工、野生抚育及仿生栽培技术规范和标准,支持制定道地药材、大宗药材及其饮片质量等级标准,强化中药材质量标准制定与质量管理,促进中药饮片优质优价。加强中药溯源管理和中药全产业链质量保障,支持建设区域性中药外源性污染物检测与安全性评价中心,构建中药外源性有害残留物监测体系。建立完善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全产业链质量监管系统,强化多部门协同监管,基本实现中药重点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六)实施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打造中部地区中医药文化传播高地。

1.提升中医药文化内涵。推广中医药文化精神标识。建设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构建传播平台。开展国家级和省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加强县级以上中医医院中医药文化主阵地建设。高标准建设湖南省中医药博物馆和衡阳会议纪念馆,打造炎帝陵、仲景祠、药王殿、橘井泉等一批湖湘中医药文化地标。组织内容丰富的中医药专题展览。

2.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充分利用省内影视、出版、广播等行业的传播优势,运用融媒体手段,广泛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开展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监测。加强中医药科普专家队伍建设,推动中医医疗机构开展健康讲座等科普活动,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推进中医药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

3.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鼓励引导社会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加大对传统医药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保护传承力度。系统整理与研究湖湘中医药发展源流与脉络,创作一批承载中医药文化的创意产品和文化精品,推动中医药与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动漫游戏、体育演艺等融合发展。

(七)开展中医药“海外传播”行动,打造湖湘中医药国际名片。

1.推进中医药国际多元化交流合作。全面推进中医药融入“一带一路”建设,组织实施中医药“组团式”海外传播项目,支持中医医疗机构参加国家援外医疗,在援外医疗中逐步提高中医药人员和服务占比。支持有条件的省内中医药机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国际规则、标准的研究制定,建设有中医特色的孔子学院、中医药国际实验室、院士工作站;充分利用政府间“国家年”“中医药周”和“中非经贸博览会”等平台,拓展中医药文化海外传播渠道。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和台湾地区中医药交流合作。充分发挥湖湘中医药资源优势,通过“走出去、引进来”吸引国(境)外人士接受中医药医疗、保健、健康旅游、教育培训、文化体验等服务。

2.打造中医药服务出口新业态。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药贸易”。支持中药类产品开展海外注册。借助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政策优势,以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为载体,以争创国家级中医药服务出口基地为突破口,推动湖湘中医药产品进入海外市场,加大营销力度,提高出口份额。

(八)开展中医药“数字化行动”,推进中医药智能化发展。

1.加强中医药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进以中医药资源、服务、管理和科研数据等为重点的基础数据库建设,建好省级中医药综合统计信息平台、中医药数据中心和中药制剂不良反应和真实性数据采集系统,完善省级中医药综合统计体系,优化升级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各级中医医疗卫生机构及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规范接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数据应用服务的安全防护,增强自主可控技术应用。

2.深化中医药信息化技术应用。进一步推进以中医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以省市高水平中医医院为核心,推进远程医疗服务,拓展线上中医医疗服务空间和内容。探索制定中医药相关信息化服务标准,形成以大数据、人工智能为基础的中医药服务新模式,推动中医药与互联网深度融合发展,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五个一”服务行动。推进智慧医疗、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中医医院建设。

四、保障措施

(一)健全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领导,深化《中医药法》贯彻实施,理顺中医药管理职能,明确中医药管理责任,加强人员配置,形成权责清晰、管理顺畅、运行高效的中医药管理体系。建立完善中医药工作跨部门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中医药事业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落实省委、省政府发展中医药工作的政策措施,促进中医药协调发展。

(二)加大中医药投入力度。

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各级政府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鼓励设立政府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市场化运作的中医药发展基金。引导商业保险机构投资中医药服务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支持中医药发展。

(三)完善中医药扶持政策。

用好用足各方面鼓励和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制定务实管用的扶持中医药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规划中医药建设专项,设立中医药专项资金,充分发挥政策集成效应。制定支持中医药特色发展的价格管理政策,创新适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基金监管模式。研究制定中药制剂管理、新药开发和产业发展等符合中医药发展规律的中药管理政策。

(四)深化中医药评价体系改革。

探索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覆盖中医药全行业的标准体系和评价体系。完善中医医院评审和绩效考核办法,强化以中医为主的办院模式和服务功能。将中医药人才评选、科学研究、职称晋升等实行单列计划、单独评价。深化中医药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改革,健全赋予中医药科研机构和人员更大自主权的管理制度。完善中医药技术和中医药设备标准体系与评价方法,促进中医药技术、设备应用管理。完善中医药同行评议制度,对中医药机构、人才、科技、服务和产品全面实行中医药专家同行评议。

(五)强化中医药规划实施。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从国家战略高度谋划中医药发展,坚持中西医并重,将中医药事业和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卫生健康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协同推进。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中医药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将本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卫生健康工作年度目标考核。各中医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结合职责职能细化工作目标,扎实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促进规划顺利实施。

(六)加强中医药综合监督。

创新监管方式,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督,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强化服务意识,坚持监督执法与服务指导相结合,积极为中医药服务人员提供中医药政策、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咨询服务和业务指导。规范依法执业,加强对开展中医医疗服务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师、护理、药学技术等人员的监管,加强对中医医疗机构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监管,加强对中医医疗服务、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中医医疗广告的监管,整顿和规范中医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中医药服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中医药健康规范发展。




信息来源: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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